月 也

侗族“月也”,意为集体游乡做客,是侗族人民的一种社交习俗活动。“月也”主要流行于贵州省黔东南南部侗族地区的黎平、从江、榕江、三江、龙胜、通道等县,以黎平县南部和从江县北部地区的侗族村寨更为盛行,也最为隆重。

黎平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东连湖南靖州、通道,南临广西三江,西北两面与从江、榕江、剑河、锦屏接壤,是黔、湘、桂三省区交界地。全县辖25个乡镇,403个行政村,总人口49万,侗族占72.6%,是全国最大的以侗族为主体的民族聚居区,被誉为“侗乡黎平”、“天下第一侗乡”。

《侗族通览》记载,在原始社会时期,侗族先民在与自然界作斗争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而形成家族与家族、部落与部落、村寨与村寨之间相互狩猎并为收获而进行祝贺活动。《宋史•西南溪洞诸蛮》所记“农隙时,至一二百人为曹,手相握而歌,数人吹笙于前导之。”又明朝刘钦所著《渠阳边防考》记载“千人团哗,百人合款,纷纷籍籍不相兼统,徒以盟诅要约,终无法度相縻”说明侗族“月也”在宋代至明朝时期是较为盛行的一种以文化交流为主要内容的社交活动。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原始的以相互狩猎而进行的交往活动逐步演变为以文化交流为主要内容的社会集体交往活动。“月也”经历了唐前在劳动和与自然斗争中的孕育期,宋时以侗族大歌为主要内容的侗族文化逐步盛行在侗乡村寨,“月也”也逐步走向成熟。

“月也”是侗音,意为“吃乡食”或“吃相思”,是一种村与村、寨与寨、族姓与族姓间集体走访做客的社交活动,主要内容有以下七种:

“月也戏”(做戏客),即以唱侗戏为主要平台,同时开展多种民间文化交流的集体社交活动,一般在农历的正月开展。其主要活动形式为甲寨到乙寨演唱侗戏,对唱侗族大歌,男女青年交友,老年人走亲访友等。大年后,由戏班师傅或歌班歌师傅向寨老提出建议,择一吉日,使两个腊汉(男青年)带上红帖子,到指定的寨子去拜贴。乙寨寨老接到信贴后,告示全寨寨民,某天某寨要来“月也戏”,让各家各户做好准备。在“月也”的日子里,主客白天以唱侗戏为主,晚上,主客都到鼓楼下对唱“嘎老”。同时,主寨的姑娘和客寨的腊汉对歌、主寨的腊汉与客寨的姑娘对歌,或一起踩歌堂,这便是侗族的月堂情歌。

“月也老”(做众客),一般在农历正月,人数为两个村寨的所有男女老少。“月也老”以唱侗族大歌、踩堂歌、青年男女唱情歌为主要内容。“月也老”前,甲寨与乙寨老少都有联谊之心,甲寨发出众帖,乙寨接到邀请后,即组织戏班或狮队前往赴会,客人住上三或五天(均需单数),始放行。送客时,甲寨家家户户用草包糯米饭或捆吊糍粑,或用花线捆吊一串三至五个染红染绿的鸡蛋,特别盛情人家,还捆鸡缚鸭相赠,全寨集体送羊或猪或牛一头,村上姑娘还给客寨后生每人赠送一条毛巾,这类赠物谓之为“尾巴”。活动的次年或数年后,乙寨觉得条件适宜,又发出请贴,邀请甲寨还客。

“月也暇”(做社客),在春社赶社时,甲寨接乙寨姑娘集体做客,姑娘来时,腊汉早晚盛情款待,白天踩堂对歌,晚上行歌坐月。 “月也左楼”(做贺鼓楼客),一般在正月初举行。甲寨新建鼓楼落成典礼,乙寨男女老少倾寨来贺,人数和接待、迎送与“月也老”一样,只是活动内容更为热烈。乙寨组织人做“那麻”(即做花脸),由几十人众组成,有抬“官人”,有骑马踩高中跷,有扮武士、商人、乞丐等,抬着贺匾楹联,敲锣打鼓,吹奏芦笙,鸣放鞭炮前来恭贺。这种贺鼓楼客,还需待乙寨又逢新建或整修鼓楼时才能回访“月也鼎”(做众订亲客),也叫姑娘罗汉客。这项活动时间较长,有的可达数月,是双方男女青年和父母相互了解的最好时机。有寨与寨做,也有姓与姓做的,虽说是姑娘腊汉客,但全由老人操办。此后,腊汉不断到姑娘寨里去行歌坐月,谈情说爱,直至次年。通过这种活动,不少青年男女结上良缘,成为终身情侣。 “月也轮”(做芦笙客),一般在中秋节赛芦笙时举行,活动内容是以宾主两寨赛芦笙为主,同时通过唱歌、踩歌堂、祝贺丰收等进行的文化社交活动。比赛这天,作为东道主的黎平纪堂、登江两寨,芦笙队早早入坪,并派有经验的老人到高坡顶上听音评响(因芦笙寨主要以音响过人称冠),以便赛后评出优胜。 “月也敬”(敬寨客),意为帮助主寨敬客,这种形式最大的特点在于,当两个寨子正在进行“月也”时,另一寨便给其中的主寨送来信贴,主寨接到帖子并经寨老商议同意后,便将来贴贴于鼓楼门柱上,以告示村民,某寨要来“敬也”了。“月也敬”的形式与前几种大体一样,都是以唱侗歌、侗戏、踩歌堂,唱情歌,交友、访亲等为主要活动。

“月也”村寨与族房之间的集体社交活动,村寨男女老少都要参加,这是一种完全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在“月也”活动中,侗族文化展示是基石,不论是哪种“月也”,所展演的文化包容了侗族经济、政治、宗教、伦理、艺术、技术等。一方面,“月也”使侗族长者积极将侗族大歌及其他侗族文化传给子孙,使他们能在“月也”这种公众平台中得到族人肯定和赞扬。另一方面,年青人也会主动自觉地学习本民族文化,使侗族文化得到有效传承与发展。

具有浓郁侗族特色的“月也”,是侗族村寨之间,侗族族群之间,侗族与其他民族之间进行思想、文化、社会交流最为重要的途径。是从侗族款这一组织形式中演化而成的社交活动,这种活动是原始社会生活中为与自然作斗争而结盟的历史遗痕,是侗族社会发展的缩影。以村寨为主体,以文化交流为纽带的“月也”,她承载着侗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承担着侗族文化的记忆。

在侗族“月也” 活动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寨老。一般一个村寨有五到七个寨老,他们由全体村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寨老必须是一个村寨中德高望重的或是具有独到技艺的人才能担当,“月也”的举办也由寨老定夺。

随着社交活动形式的多元化,文化交流形式的多样化,“月也”赖以生存发展的农耕社会基础发生了变革。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冲击,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工作节奏的加快,以村寨之间、族群之间的月也活动阵地逐渐缩小,过去那种侗族文化展示的宏大场面已不复再现。